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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7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8428-4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11-25 15:27:18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名称 |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法人 |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
文号 | 发改[2021]176号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县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
项目审批单位 |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投资统一代码 | 此项目无投资统一代码信息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4******75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及招标方案说明 |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PPP项目 | 否 | 建立时间 | 2022-11-25 15:31:21 |
监督部门名称 |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监督部门编号 | ******MB0W92397M |
审核部门名称 |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审核部门编号 | ******MB0W92397M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1 | E34******75001 |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 400.0 |
项目编号 | E34******7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8428-4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11-25 17:08:15 | 浏览次数 | 0 |
关于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 附件:项目编号 | E34******7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8428-4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11-25 17:27:45 | 浏览次数 | 0 |
一、招标编号:E34******75
备案编号:JZZB-GC-2022-0723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新城区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该项目位于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内,主要建设烈士英名墙等配套设施。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0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80日历天,并须确保2023年3月20日前竣工。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级证书,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和无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因以下情形致使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①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③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若因上述 3 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业绩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或建设需要等因素,招标人可能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或“工程规模减少影响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十七、项目开标地点:投标人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十八、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十、评标办法:区间综合评标价法
二十一、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通过金寨县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2年12月15日10时00 分。
7、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22 条规定提出的异议事项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异议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执行,具体见技术标二评审说明)。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登录,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 :******)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获奖) 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星梦园企业公馆F2栋C座
联系人:陈晓娟、张梦云
联系电话:******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 ■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备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联系人:陈胜,电话:******。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623281******26
(2)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005298
(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00******44
(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0400******0043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2
(6)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
第二种方式: ■纸质银行保函 ■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 ■电子银行保函 □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 | E34******7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8428-4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11-30 15:50:00 | 浏览次数 | 0 |
关于《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备案编号为JZZB-GC-2022-0723(招标编号:E34******75)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原最高限价通知为:最高限价贰佰柒拾贰万陆仟玖佰零贰元伍角玖分(¥******.59元,含暂列金250000.00元),人工费总额为225543.76元。
现变更为:最高限价叁佰玖拾捌万肆仟玖佰柒拾叁元贰角捌分(¥******.28元,含暂列金167000.00元),人工费总额为225543.76元,具体清单及控制价以本次公告发布内容为准。
2、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子保函的要求更正如下,
(3)如采用第三种方式即电子保函递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之精神,需遵循下列规定:
①办理银行电子保函所需费用,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支)出,并通过出具电子保函的银行系统校验,未通过校验的,投标无效。受益人应为招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②保险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由投标人协商委托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意: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项目编号 | E34******7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8428-4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11-30 15:51:58 | 浏览次数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E34******75001 |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 公开招标 | 4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2-11-25 17:08:58.0 |
主要修改内容 | 备案编号为JZZB-GC-2022-0723(招标编号:E34******75)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原最高限价通知为:最高限价贰佰柒拾贰万陆仟玖佰零贰元伍角玖分(¥******.59元,含暂列金250000.00元),人工费总额为225543.76元。 现变更为:最高限价叁佰玖拾捌万肆仟玖佰柒拾叁元贰角捌分(¥******.28元,含暂列金167000.00元),人工费总额为225543.76元,具体清单及控制价以本次公告发布内容为准。 2、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子保函的要求更正如下, (3)如采用第三种方式即电子保函递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之精神,需遵循下列规定: ①办理银行电子保函所需费用,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支)出,并通过出具电子保函的银行系统校验,未通过校验的,投标无效。受益人应为招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②保险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由投标人协商委托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意: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澄清文件相关附件 | |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公告.pdf | |
清单及控制价.rar |
项目编号 | E34******7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8428-4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12-15 08:08:49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编号 | E34******75001 | 标段名称 |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
评标时间 | 2022-12-15 10:00:00.0 | 评标评审专家 | 4人 |
评标专家专业 | 工程类-工程造价;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 招标人评标评审代表 | 1人 |
项目法人 |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评标评审委员会 | 5 人 |